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3 阅读: 0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同意,决定在省政研会内部组织开展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和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表彰工作(以下简称“四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四优”评选工作从省政研会会员单位或拟发展入会的单位中产生。
二、推荐条件
1.“四优”评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鲜明体现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党组织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有力有效,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平稳,无舆情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思想政治工作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3.个人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思想政治工作,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行业系统或当地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有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
4.研究成果聚焦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市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结合在全省开展的“大思政”育人体系探索实践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情况翔实、分析透彻、文风清新、切实管用。参评成果为2024年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或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论文、调研报告。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
5.工作案例集中展现党的二十大以来,各地各行业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把握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手段、载体、机制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形成的工作成效好、示范作用强、推广价值高的优秀案例。
三、相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选拔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确保被推荐对象的事迹真实、材料准确完整,对推荐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论证,推荐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具体情况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的意见。切实将那些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社会认可的先进典型、优秀成果和经验做法推荐上来。
2.各相关部门、单位原则上推荐各类对象分别不超过1个,分别填写《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1)、《湖南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附件3)、《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4),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需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优秀成果和优秀案例需附成果原文(篇幅不超过10000字,作者人数不得多于3人)和案例材料(3000字以内)。
3.相关推荐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PDF和WORD格式),于5月6日前报宣统部(崇德楼706室)。联系人:储蓉,联系电话:61273,邮箱:csuft_xcb@163.com。
附件:
1.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湖南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
3.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4.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